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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|国家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,形成三元收益结构
2026年1月3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6〕114号),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给予容量电价支持。
政策要点
该政策旨在应对「取消新能源强制配储前置条件」后独立储能项目面临的收益不确定性问题。核心是通过容量补偿机制为储能项目提供基本收益预期,结合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增加效益,推动新型储能形成「容量收益 + 电能量收益 + 辅助服务收益」的多元盈利模式。
对行业的影响
这一政策突破,推动储能行业脱离单纯依赖行政强制配储的发展路径,被业内称为储能「独立造血」元年的关键标志。目前甘肃、吉林、陕西、新疆、湖北、宁夏、青海等省份已相继出台容量电价补偿细则,容量价值的制度性通道已经打开,独立储能项目收益预期趋于稳定。